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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

2017/4/10 21:15:5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自然科学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英语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作文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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