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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条件

2017/4/10 21:15:5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二)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者在国内具有CN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见刊),且排名前三名(含)者;

  (三)综合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1合格(含)以上者;

  2.江苏省三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至少两个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20%者;

  3.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至少两个学期期末综合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35%者;

  (四)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市级(含)以上奖励者;

  (五)特殊潜质类:对生态资源、绿色产业及林业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有浓厚兴趣、且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除上述特色学科以外的其它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 经我校招收委员会审查认定的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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