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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示(第二轮)

2017/6/13 13:30:4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综合评价录取

  根据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结合考生异议和增补材料情况,现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见附件1),相关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5月5日至5月8日,公示期间,考生须认真核对公示信息,若有异议,须及时与学校联系。

  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 ),进行缴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对第一轮公示,变更情况见附件2。

  四、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科类、所在中学名称、加分项目,其中所在中学名称为高考报名所用的中学名称;加分项目不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同类型(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项公示。

  五、公示后,如发现考生信息有误,学校可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取消考生考核成绩、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等。

  六、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附件1: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名单(第二轮)

  附件2: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信息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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