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首页 普通高考 中考招生 研究生招考 对口单招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非学历证书考试 出国留学

普通高考 高考政策 高考资讯 高考必备 招生章程 专转本 专业评析

招考快讯

考试时间

志愿填报

招生政策

综合评价录取

高考体检

专项计划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7/6/24 17:38:39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招考快讯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185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20分,编导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8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71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59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1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3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5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省统考文化245分/专业19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5分/专业合格(报考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