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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招生 招生动态 招生政策 常见问题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艺术特长生成绩与公示

2017/3/8 16:41:08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招生政策

成绩评定与公示

艺术团招收的特长生测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省内7所部属高校须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优秀和合格等级的评定标准及比例等情况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方可发布测试结论。

招生高校应按照教育部规定格式和要求,于规定时间将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审核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招生高校须依据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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