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2017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我校选择八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如下:
1、通信工程:须满足报名条件第1、4条之一(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7条之一;
3、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5、7条之一;
4、材料化学:须满足报名条件第3、5、7条之一;
5、工商管理:须满足报名条件第6、7条之一。
工商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