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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条件

2017/4/10 21:15:5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综合评价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1合格及以上、且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

  6、高中阶段获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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